鲁迅的爱情故事(3)
羽太信子家贫,人口多——有祖母,父母,一弟二妹。为帮助周作人及羽太一家的生活,鲁迅毅然中断了留学生活。鲁迅对友人许寿裳说:“你回国很好,我也只好回国去,因为起孟(即周作人)将结婚,从此费用增多,我不能不去谋事,庶几有所资助。”(《亡友鲁迅印象记》)1911年5月,周作人夫妇归国。1912年5月16日,羽太信子分娩,得一子。其弟羽太重九携妹羽太芳子来绍兴,照顾产妇。鲁迅7月10日寄“羽太家信”,并不是寄给羽太信子的信,而是寄给日本羽太家的信。当时羽太信子在浙江绍兴,6月12日、6月29日曾两次给鲁迅来函,据推断似为向鲁迅要钱。鲁迅“寄羽太家信并日银十元”显然与羽太信子来信有关。鲁迅也曾复羽太信子信,日记写明是“与二弟妇信”,而不是“寄羽太家信”。由此可见,望文生义会得出多么荒唐可笑的结论。
四:“濯足”系****自慰或其它性行为说。在鲁迅日记中,间或有“夜濯足”的记载。濯,洗涤之意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清斯濯缨,浊斯濯足矣。”意思是清水用以洗涤帽子上的丝带,浑水则用来洗脚。《楚辞·渔父》:“沧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吾缨;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吾足。”后来就用濯缨表示清高自守的行为,而以濯足作为被道学家视为污浊的性行为的隐语。因为一般人有每天洗脚的卫生习惯,但在鲁迅日记中却有时大半月、甚至几个月才出现“濯足”的记载,于是有人怀疑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洗脚,而是性生活或性行为的隐语。这种理解也是一种妄测。因为鲁迅日记并非皇帝的起居注,是写给自己看的,有很大的随意性。生活中的要事经常有意或无意不录,小事则经常失记,更何况鲁迅生前也并不是每天都洗脚,特别是在寒冬。鲁迅日记中濯足的记载时断时续,其中并没有什么隐秘之处。
比如鲁迅1915年至1918年独居于北京绍兴县馆时,日记中有“夜濯足”的记载,而在与许广平开始同居的1927年10月日记中反无“濯足”的记载,可见“濯足”与性行为并无关连。再如,鲁迅临终前不久的日记中(如1936年9月21日,10月12日)都有“夜濯足”的记载。当时鲁迅正在发烧,病情严重,当然不会有性生活的雅兴。所以,应该把鲁迅日记中的“濯足”如实地解释为洗脚,而不应作其它的奇想和发挥。
五,鲁迅狎妓说。前些年,海内外一些以反鲁为职志的作家还发布了另一个爆炸性新闻:“鲁迅狎妓。”证据是:鲁迅日记中出现过“邀一妓略来坐,与以一元”的记载。经查核,这句引文出自鲁迅1932年2月16日记,前后文是:“夜全寓十人皆至同宝泰饮酒,颇醉。
复往青莲阁饮茗,邀一妓略来坐,与以一元。”所谓“全寓”,系指鲁迅一家三口及其三弟周建人全家。如狎妓,哪有全家同往并携夫人的道理?事实是,日记中所谓“妓”系指“一·二八”事变之后沦为歌女的女性。“略来坐”,无非是借聊天进行社会调查。鲁迅同年创作的旧体诗《七绝·所闻》《七绝·无题》就都是以这些下层妇女流离失所的痛苦生活为题材。所以,这种谣传丝毫无损于鲁迅的人格,只能暴露出造谣者内心的阴暗。
在《且介亭杂文二集·题未定草六》中,鲁迅谈到论及一个作家必须顾及全人:“倘有取舍,即非全人,再加抑扬,更离真实。譬如勇士,也战斗,也休息,也饮食,自然也****,如果只取他末一点,画起像来,挂在妓院里,尊为****大师,那自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,然而,岂不冤哉!”我想,在谈及作家婚恋生活时,如果捕风捉影,移花接木,或背离事实,凭空杜撰,那必将使论述对象蒙受更大的冤屈,这种做法更是不足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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